打得了官司、打得起官司、有理打得赢官司,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为朴素的愿景。泸州市检察机关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法治需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做优做实新时期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22件;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227件,追讨劳动报酬129.5万元;办理其他类型案件95件;办理诉前和解案件187件。
成立1个中心,民事支持起诉中心
强化一体履职,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在市级层面挂牌成立全省首个保护弱势群体支持起诉中心,在七个区县检察院同步成立工作站,组建支持起诉办案团队。加强民事与刑事、未检、控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同频共振。
搭建1个平台,民事支持起诉平台
联合泸州市民政局、司法局等九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在最高检的统筹和省检察院的指导下,探索跨区域检察协作,在全省率先与深圳、宁波、南京等地检察机关建立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
主动对接泸州市人社局,在北京、山东、江苏等13个省(市)农民工异地党委成立保护弱势群体支持起诉联络站。
截至目前,共同办理相关案件9件,帮助外出务工人员追回工资52万元,争取到医疗赔偿费84万。
形成1个体系,“多位一体”保障体系
注重加强与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妇联、工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参与、法检推动、协同共治”的“多位一体”的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体系。今年以来,收集相关部门移送线索92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6件。
泸州市检察院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接待窗口。
龙马潭区检察院与区妇联会签《加强妇女儿童民事权益保护协作意见》,设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站”。
纳溪区检察院在区社会治理中心设立“支持起诉接待窗口”,在13个镇(街)聘请信访联络员。
合江县检察院与县总工会、妇联、残联会签《关于建立党群共建联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协作意见(试行)》。
聚焦1个群体,守护农民工劳有所得
泸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推进溯源治理走深走实,切实守护农民工劳有所得。
在个案办理基础上,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有机统一,助力推动长效治理。
江阳区检察院梳理分析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针对辖区内部分建筑工程企业未签订书面劳务协议等问题,依法向辖区人社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坚持深化诉源治理,将“枫桥经验”贯穿履职办案全过程,以矛盾调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为举措,以“和解五法”为手段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模式。
古蔺县检察院办理119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民事检察“保护弱势群体”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