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征集审判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保”涉案财物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纠正审判活动(含财产保全程序)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及违法财产保全(以下合并简称“查扣冻保”)行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案件线索。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措施“过当”
(1)超标的:查封财产价值远超案件争议金额。
(2)超范围:查封、冻结与案件无关的案外人财产。
(3)超时限:无正当理由超期查封、冻结,或案件完结后不及时解除。
2.程序“违法”
(1)保全或执行程序不合规,手续不全。
(2)滥用措施,违规将允许经营的”活封”变为禁止一切的“死封”,严重影响企业生存。
(3)因权属认定错误,错误查控案外人财产。
3.处置“拖拉”或“不当”
(1)查控财产后,长期不进行评估、拍卖。
(2)执行案款发放违法。
(3)因措施不当导致被控财产价值大幅贬损。
4.解除“不及时”
案件已审结、执行完毕或保全无必要后,未依法解除查封、冻结或删除失信名单、解除限高措施,影响企业信用修复。
5.动机"趋利”
为追求不当利益(如地方保护),滥用措施,违规争抢管辖权,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二、提供线索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途径提供线索,我们郑重承诺,将对线索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
举报电话:0830-8566879(工作日)
网上信访:12309中国检察网(网址:www.12309.gov.cn)
现场提交:可至江阳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项监督线索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2月24日

